(一)招聘岗位
1.安逸酒店集团办公室文秘岗1名;
2.安逸酒店集团纪检监察部审查调查岗1名;
3.安逸酒店集团品牌发展中心公共关系岗1名;
4.安逸酒店集团第一片区监督中心纪检监察岗1名;
5.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牛宾馆总经理助理1名;
6.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牛宾馆餐饮部经理1名;
7.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牛宾馆纪检监察岗1名;
8.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1名;
9.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岗1名;
10.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1名;
11.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1名;
12.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心主任1名;
13.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任1名;
14.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茶旅融合中心主任1名;
15.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茶旅融合中心副主任1名;
16.四川省公安干警接待站前厅经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联系群众,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资格条件
符合《安逸酒店集团及下属企业岗位任职资格要求》(附件1)规定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6.尚在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